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在森林公园林地范围内修筑游客安全防护设施,在游览区内修筑游客步行游览观光道路,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地级市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