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三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法规性决定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