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按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列支。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4月2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