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六条已修改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纳入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保护区的防火、科研等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