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加强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研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鼓励体育专业研究人员、体育专业院校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科研成果推广工作。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