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运输服务第二十六条已废止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包括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的货物运输站(场)、停发车场的经营,货运代理、配载、中转、联运,货物包装、仓储,运输信息服务,中介服务,车辆租赁,商品车辆发送等。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