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四章 边境旅游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边境旅游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守国家秘密;(二)遵守所到国的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三)接受口岸联检部门的检查;(四)自觉服从领队或者陪同导游的管理;(五)不得参与境外色情、赌博、涉毒活动;(六)衣冠端正,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