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四章 边境旅游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边境旅游组团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旅游起止时间、行程、价格、食宿、交通以及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