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规范第十四条有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旅游企业警告制度和年检考核淘汰制度。建立旅游产品零售价格协调机制。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