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都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