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教育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工商、税务、物价、卫生、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劳动等部门,应当加强各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