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第八条已修改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