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已修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依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