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