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条有效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