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牧业用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在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私自烧荒的,按《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