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二章 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第十五条已修改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防空地下室的工程档案。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