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综合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民政主管部门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划中,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给予生活补助。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