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电力设施建设第十六条有效电力设施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海域以及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