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