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人民法院应当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涉及老年人的案件。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