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第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执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激励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