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编制的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工程监督的内容。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有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