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人才第五十一条已废止本市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研发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