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人才第四十六条已废止本市实施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计划。对符合条件并在我市发展创业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给予一定金额的创业启动经费、创业贷款贴息、办公用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在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待。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