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的方式、方法和当选第二十二条有效对确无行走能力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设立流动投票箱,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监票人到其住所进行投票。流动投票应当在选举日进行并完成。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