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城市建设监察执法人员实施监察时,必须佩带统一的城建监察标志,出示城建监察证件。无城建监察证件和未出示城建监察证件的,被监察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