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建设管理,并有权对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对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