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三十九条已修改环境保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或者核准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当征求海事、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军事用海的,必须征求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