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业开发和扶持第十七条已废止鼓励利用境内外有关专业会议、展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交流、民族节庆等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交通、住宿和会务等服务事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