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业开发和扶持第十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发展和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加强院(校)旅游专业建设,培养旅游专门人才。鼓励在旅游业发达的城市设立旅游人才中介机构,实现旅游人才的合理配置。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