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旅游饭店、宾馆、度假村、旅游景区和符合国家旅游航运服务质量标准的旅游航运船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