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防风固沙林的采伐。因林木老化、病虫害等原因需要进行抚育更新的,应当事先在其附近形成接替林网、林带,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采伐。江河沿岸和流动沙地边缘营造的乔木型防风固沙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未达到更新标准的,不得批准采伐。灌木型防风固沙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进行平茬抚育。对林木更新困难地区已有的防风固沙林,不得批准采伐。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