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