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对林木种子的管理,维护森林生态平衡,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子资源,保证林业生产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