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在鱼、虾、蟹、贝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渔业水域直接引用水时,引用水单位必须设置网、栅等保护设施,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