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第二十一条已废止个人会计师事务所由个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由合伙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