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邮政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七)项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