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