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用水单位,应当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水意识。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