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