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与事故处理第三十条已废止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自走式动力农业机械应当自购买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当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使用。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领取临时通行牌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