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