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罚款金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