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举办危险性大、专业技术性强的体育经营活动,应按法定程序向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