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电磁环境的保护,适用本条例。军队的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条例所称无线电电磁环境,是指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无线电电磁现象的总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