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民族自治地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组织开展民间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同周边国家的民间文化交流与友好合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