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自治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供需调配。跨县(市)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县(市)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