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规范第十条已修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