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执行无线电频率规划,鼓励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推广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无线电先进技术,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