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五条已废止朝鲜族中小学用规范的朝鲜语言文字授课,经自治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条件的部分课程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职业技术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可以用朝鲜语言文字授课,也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在基础教育阶段,要加强朝鲜语文教学和汉语教学及外国语教学,使学生兼通朝、汉语,为学习使用多种语言文字奠定基础。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